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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nokia7110
所謂購買證明 指的應該是發票 收據是指門市營業額低於30萬所開的 那才是收據 電腦賣場不可能 因為營收不可能低於30萬 他們開的是手開估價單 有力的証明一定是發票 不管是上法院 或是幹麻 別說什麼估價單 保固貼紙 那是沒用的 以法來說 保固貼紙 熱風槍一吹就可以移了 去西寧電子廣場買壹台 我看我家的東西就通通終身保固了
為什麼我說沒用呢 因為我上過法院 某牌power 告我賣假貨 先買一科power(我貼了保固標籤) 說是假的 來告我 上法院 我拿起電源 標籤一撕 貼到另一科 我問他哪顆是假的 我怎麼知道你是不是一標籤污我 結果不起訴 除非連同發票 不然沒用 在台灣只有發票是購買證明
另外我要提的 一般產品在旦書部份 不是都會提起 請提出購買證明嗎 沒有購買證明 依原廠調碼為主 你都送原廠了 當然要依原廠為主 保固標籤式店家貼的當然是電家認的吧 我不能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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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您說的都沒錯,發票的確是最好的購買證明
不過若是台灣廠商通通認發票為購買證明依據,那user往後也只能向店家廠商要求發票.不過就是因為並非所有廠商都這樣,所以才會對技嘉有微詞
PS:我會不會有一些"積非成是"的感覺  ,看來以後如果可以,還是要求發票,並且妥當收藏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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