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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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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66
哪一條法律規定一定要先安置的
還不是市議員拿好處在那哭么
商家商機關市政建設啥事
有魄力敢拆我就很佩服了
舊 2005-04-21, 05:01 PM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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