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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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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bbb490410
話說要求條件中有一項是相片必須是6個月內拍攝的
身份證可能要使用10年以上,難不成每6個月就要更換像片更換身份證?否則意義何在?
主管官署把外國規範整套移植入國內恐怕有些項目自己也難以自圓其說
個人認為一二年之內的相片都還好,就請不要再緊咬著''6個月''這個期間了,其他的證照也應作如是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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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就有要求相片是"近照"吧
有些證照是寫三個月,有些是寫六個月
不需要為反對而反對吧
這個規定從很久以前就有在用
只是大部分申辦的時候,也不會因此而刁難民眾
只要能辨認出是本人就可以,總不能寫十年內的近照吧
如果一個剛要辦身分證的年輕人,拿他十年前的照片來用,不是就很難辨認是不是本人嗎
6個月只是一個參考標準,現在也沒有叫你要證明你的照片是幾月幾日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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