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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wo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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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112
引用:
作者paul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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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指紋登記與否的爭議,在犯罪猖獗的美國,除了服兵役和有前科者,其他人不需要留指紋記錄,這就是民主制度的隱私權保護。警察不能為自己辦案方便,就把全民貶為疑犯,要求留下指紋記錄。就像政府無權為了防止金融詐騙,而限制轉帳金額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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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後..美國檢查的多嚴格,每個人入境都徹底檢查一遍. 而且還要印指紋... 

不是台灣硬性規定貼照片叫做不好, 其實是別的國家還沒跟進!

實際的例子.NZ以前的駕照只有一張破紙, 上面印了名子和住址. 就這樣!很多還沒拿到正式駕照前的小鬼隨便就能借一張駕照去亂開車, 後來就是太多這樣假冒的案件.

所以後來駕照改版, 硬性規定要照相, 而且還是規定照片得是,換駕照時當場照.
現場燈光不好,沒打燈就算了,他們還只用一台濫濫的數位相機 (還是Web cam) 我不清楚.
反正拍出來跟通緝犯沒兩樣!! 而且還不能選擇多拍幾張勒!!

台灣已經非常自由了!! ! 居然可以自己帶照片去耶!!!
我真不覺得有啥好唉的. 
舊 2005-04-18, 02:37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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