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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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siping
既然你不喜歡他,一開始你就可以直接拒絕他,不要讓他請,何必再讓他誤以為他還有機會
朋友,是互相的是沒錯啦∼他有追求的權利,當然你也有拒絕的權利
如果只是一次就算了,如果很多次都讓他請,而你卻把這種方式當做對他的懲罰...
那我實在也無話可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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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說我不喜歡他嗎?交朋友本就是要多了解認識,你會一開始就表明我請你吃飯是為了要跟你上床嗎?我不是傻瓜,一開始他若這樣表明,我不可能會跟他出去
請你搞清楚我一開始的表達,他是有追求的權利,但是他追求的是什麼(也或許是我表達不清楚而讓看的人誤會)
我對付這種人,只懲罰他一次,沒興趣再跟他出去第二次,那只會讓我吃東西的時候倒胃
希望大家在討論的時候可以先詢問前因後果,看到這樣被妄下評斷,這種感覺很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