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的社交認知當中(我個人的認知). 約"心儀", 或是"可能性目標"出去吃飯. 付帳是一種"禮貌". 當然, 我不是日進斗金. 就算我是, 我也會斟酌自己所負擔的起的方式來進行. 不會讓自己到有了面子沒了裡子的狀態.
女人在某些方面來說, 並不需要一個所謂真正"公平"的對象. 這也就是女生為什麼會"撒嬌", "俏皮的耍賴"等等之類的. 如果在還不認識或熟識的狀態下就要完全的要求"公平", 那未免對此對象造成"不公平"的狀況.
當然, 有的女孩(人)已經是社交與公關的高手高高手, 而又或是本身心態已經有所偏差. 那這就要靠個人的經驗來斟酌. 對付這種女孩(人)我的方式是:
1. 要看我有沒那個動力, 對方是不是真的有她"超級獨特"的地方.
2. 要砸錢可以, 但是要先完詳的考慮"投資報酬率".
3. 擺明了死要錢的那我只能說: 我現在沒那麼多錢當然是"配不上妳", 但是如果我哪天真的發達了, 我想不出一個理由會想要屈就於妳這種Low End的貨色.
很久以前我也是"出去什麼我都付". 可是後來發現其實這也是要拿捏的. 有的女孩一起出去, 我擺明了就會先講"各附各", 要不要來隨你便. 有的女孩一起出去, 我自然就會掏腰包付錢. 更甚, 有些女孩根本不讓我付(堅持要請客或是各出各的).
所以埋單幾次....... 看人看情況看地點看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