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KangXi
怎會沒錯呢?正常人是散盡家財沒有能力再支持下去才會求助大眾,不是這樣嗎?
難道您認為直接求助大眾,不花自己的錢才是正卻的邏輯?
既然在台灣骨髓配對好了,為何不在台灣做呢?油霸自己也說時間很趕,這點好像自打嘴巴,台灣可以把上做的事,去美國卻不知何時才能開始做,連骨髓配對都還沒配對好。請問這樣的邏輯也正確?
之後發展的劇情就不用說了,再再顯示出油霸的自私,甚至讓人感覺到他是利用兒子病情來斂財,兒子病情如何他根本不大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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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的是僅僅在法學邏輯上張家並沒有錯「當初捐款者只是把前捐給張家 並沒有指定其用途是啥? 所以他們想如何處置這筆錢是他們的事」 (註)
但是在人道跟社會道德上這種行為是不允許的....
註:其實這種濫用捐款的事發生很多次了
像之前抱球招客的那位流鶯在新聞披露後募到了1百多萬
可是最後其下場還不是錢財散盡 最後自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