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jackiechin
Power Member
 
jackiech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3
您的住址: 比利時巴斯通
文章: 612
車禍責任的釐清
會有專人負責 依照當時的筆錄
一個月內 做出判斷(純粹只是一份報告 不是審判)
然後接下來 警察會根據雙方的過失 開立罰單
兩造也可以親自去 看鑑定報告
在製作筆錄(肇事)之後的 六個月(還是8個月?忘了)
雙方當事人 可以提出告訴
所以這幾個月 就是洽談和解的事宜

最簡單的和解 就是 樓主負擔道義上的責任 也就是單純的醫藥費用

麻煩的 就是 對方要求賠償多少 假設 樓主接受 那就可以和解
假設對方對金額不讓步 樓主也無法接受 那麼就會走上司法途徑
這時也不必心慌 只要拿出誠意 基本上 漫天喊價是不會被法官接受的
判陪的數字也會 遠低於對方無理的要求

能夠只負擔醫藥費就和解 是最完美的(對樓主而言)
但是 樓主 最好先開口 找個時機 說出口

另外 現在不是 都有強制投保 第三責任險 或是 意外險嗎
樓主也要找時間去保險公司備案 大約是 一週之內巴

這樣 到時候 也許不會動用到自己的金錢
保險公司會負責理賠 對方的 部分
車跟人的部分

關於保險的部分 也應該確認後 與對方達成共識

曾經遇過 達成和解之後 對方又反悔 獅子開口 並提出告訴的
所以我才會特別強調 獲得對方真心的諒解比較重要

祝樓主 處理順利 逢凶化吉
舊 2005-04-15, 08:26 PM #1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ackiechi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