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雜碎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貧民窟
文章: 3,934
其實騎樓跟人行道這兩個是有分別的
人行道>>政府的土地,擺東西佔用是可以開單沒有爭議
騎樓>>>這問題比較大,這是這是私人土地,在一般地方也許沒有人會去在意商家自己將店舖的東西佔滿自家的騎樓,但在黃金地段的爭議太大了,私人土地不管是業主還是承租者都不想去浪費吧,要不然叫政府不收騎樓這一小塊地的稅金試試,政府才不鳥我們

國外的商業區都有人行道,私人建築的設計很少會去設計騎樓,台灣會有騎樓是因為多雨的環境,才會去設計騎樓這部份
舊 2005-04-15, 01:46 AM #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雜碎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