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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b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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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竹北
文章: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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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luewave
我覺得無論如何千萬不能有想擔400萬的想法,
即使夫妻財產分開,老婆如果被宣告破產,薪水都是得拿來還錢的,
在破產的這段時間內,樓主要一個人養家還有應付女友爸媽的需索無度嗎?

所以如果保人成立,我覺得處理的是方式是不要付房貸,
讓房子被法拍,這樣才可以損失少一點,而不是等到被脫手負擔400萬的債務,
除非你錢賺的很多,不然這400萬一壓下去,你的人生就烏有了...

對於如果要結婚的聘金,我覺得重點在於你女友的態度,
因為沒必要給那種死要錢的人一筆聘金,自己去公證其他錢拿去渡蜜月都好。

我想樓主口中的未婚妻應該是還沒訂婚吧?如果訂婚了的話應該聘金都入對方口袋了,
弄清楚你女友的心意,讓你們倆有個美好沒有阻礙的未來,人生才有希望~

祝你們永遠幸福快樂




訂婚了...有給個小條的
也辦過二桌..

至於聘金還沒給..
因為結婚還要過個好幾年..
那要等到結婚才給..又不是呆子^^"

謝謝你的祝褔..^^希望你也能幸褔快樂..
__________________
Put your hands on your conscience!
And you say:you accept that!
舊 2005-04-15, 01:21 AM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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