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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b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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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竹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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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藍眼
請叫我救星!!

呵呵~你好像很怕喔
代書現在還在找銀行嗎 ? .別怕.是這樣的話就可以阻止了!!
貸款的程序(不分貸款人或作保人)是要分"評估"."照會"."撥款"."對保"這4樣動作的.而其中"照會"這一節就是說.銀行會打電話給你未婚妻本人.問他是否願意作為她的保人(並可能要他提出工作資料.如勞保.薪水轉帳存摺.工作在職証明.年所得報稅單其中一樣.或全部).而你未婚妻在此只要明白說出不願意作為保人其貸款就不會成立.
你未婚妻目前大概只是"書面上"同意作為保人罷了.
當然.如果這樣還來不及阻止的話也可以在"對保"(簽約)這點下功夫.只要叫她往後別再"簽名"."蓋章"即可.

看了上面的種種.你未婚妻是乎為你犧牲不少.我在上面也提供一些意見.事情過後她...



救星...請受我一拜..

我大約知道了..
明天回高雄把他的所有証件都幹走..
看他媽以後要如何叫他幫忙辦東西..
謝謝耶~感謝..
想不出來要祝你什麼...
嗯..那就祝你..
福如東海..
賺大錢..還是..
以後的老婆比林志玲還美..(我真的想不出來了XD)

至於錢的問題..
很早之前,,
我如果身上有錢都會拿給他..
身上只留給一千或二千吧...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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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t your hands on your conscience!
And you say:you accept that!
舊 2005-04-14, 10:18 PM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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