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天之涯水之巔
Master Member
 
天之涯水之巔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辦公桌?!生產線??
文章: 2,116
引用:
作者老柏
我覺得樓主你兩邊都要看好啦
第一邊的你關心是一定要的,但是第二邊的人明顯的囂張&麻煩,第二邊最好早早處理不要被人咬(聽你說看他就是這種人),這邊有個人就是這樣,你搜"車禍上法院"就知道了,碰到濫人講理無用要準備好講法律了

第二椿的狀況是撞到靜止物,換句話說是對方車主白爛
只要酒測數據還在的話,要請警察依公共危險罪起訴都可以(濃度過高的時候+邊開車邊講行動電話的事實證據存在的話)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05-04-14, 05:44 PM #2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天之涯水之巔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