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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b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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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竹北
文章: 206
引用:
作者hjfrank
to boaboa 同學:

愛情歸愛情,
不能混為一談。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這是你女友的家務事,
外人管不著,
您也沒資格批評對方的父母;

建議您最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只要不拖累到你就好了。




並不是我想批評..
如果只是女友那還好..
最多分手..,而已
她是我未婚妻..將來是要結婚的..(應該啦)
so..
他家人以後也會變成我結婚的考量><
總不希望結婚後..
每個月都要拿錢去補給那個黑洞吧..
還是新緍沒多久.
就要跑路..
等等..



謝謝各位大大的意見我都會考量一下的
也謝謝各位大大的祝褔和幫忙
弟感動耶..
__________________
Put your hands on your conscience!
And you say:you accept that!
舊 2005-04-14, 01:20 PM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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