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boaboa
多謝關心.
等我考完試我在來暴一下全部過程好了..
應該不是被設計.
因為..我未婚妻說
他媽本來要叫他爸做保..
結果那天結果沒帶身份証..後來改由硬要叫我未婚妻做保..(我覺的她媽設計她..)
至於在代書那裡簽字..
就表示已經成為定局了嗎??
因為"聽說"還在找銀行..
銀行還會過來問嗎?
如果那時在反悔可以嗎??
還是已經不能反悔了...
請知道法律的人教導我一下..
謝謝..
如果房子買我未婚妻的名字.
我會覺的還好..
結果是買他那個沒用的老哥的名字..
我如果有天忍不住可能會去砍他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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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
樓上有大大提到,可以寄存證信函去銀行說明不想當保人.....
重要的是你未婚妻的意願,她到底是怎麼看待這件事情.....
軟土深堀~~~
跟你未婚妻好好溝通溝通吧........
誠心祝你們幸福美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