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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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新聞媒體報導高雄張父的一些作為,譬如
1.對健保局要油不成就要告諸國際媒體說台灣沒人權及官僚殺人
2.對原先承諾成立基金會之事遲不進行甚至推翻
3.對高雄社會局建議從尚在台灣的四千萬元中撥出200萬給苗栗張家, 除拒絕外還稱說是來分錢的
從這些觀察來看,這一切都是張父的行為導致大家對他的不滿....等等
個人想若我們試著先將張家父母與三兄弟分開來看
當然若針對張父, 我們就該依法行政, 法條如何就如何處理
今天我們若單純從人道主義來討論, 是否應該繼續提供羅倫佐油給那三兄弟呢
也就是說張父已經真的成立基金會了,也有撥款給苗栗張家, 也沒說過要上告國際媒體等等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 那麼個人是建議給油, 但是要張家自行付費
也請諸位大師就此問題提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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