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倫佐's oil在美國非是指示用藥(新聞居然報導成羅倫佐's oil不是藥?那是什麼啊,是健康食品嗎?)
要跟美國醫院有參加研究才有能用權利
那張家又不是美國公民也沒有參加美國醫療體系
當然是沒有買的權利
因為美國FDA規範相當嚴格,所以當然是買不到
台灣有羅倫佐's oil應該是採用專案處理跟美國藥廠買的吧
小弟並不支持某一方,只反對爛媒體誤導新聞,企圖操弄人心
媒體哪有負責任
負責任的媒體應該採用平衡報導
如果有做平衡報導,張家有兩個
現在應該是高雄張家在美國等油,捐款應該是只有4000多萬,苗栗張家收到捐款也有3000多萬
雙方共同有錢成立ald基金會,現在是此基金會幫高雄張家來要提供協助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