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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g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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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0
當初社會局募款應該以成立救助xxx病基金會的名義及帳戶募款,這樣款項就可統一運用,可救助全台同樣病的人, 今天就不會有張家這樣的情形發生。所以以後捐款要看是給個人或給救助同病的基金會。
舊 2005-04-11, 09:06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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