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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n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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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女友家
文章: 7
看來看去,他們夫婦倆真的辜負了捐錢給他們的人,
即然這樣的話,我看請他們去辦綠卡好了,
直接去入美國籍好了,在美國不是比台灣好嗎?
瞧不起台灣的醫療,拿了錢還在那邊叫來叫去的,
繳了一點點的健保費就在那邊說沒有照顧他們,
真是夠了,愈想愈氣~~~
舊 2005-04-11, 03:28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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