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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t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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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3,060
引用:
作者wahaha1118
您這樣不知道算不算"煽動"他人自我傷害呢?



有罪嗎.
來點新鮮的好不好


不然直接放棄台灣國籍.
舊 2005-04-11, 03:01 PM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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