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雜碎 幫拍喔.............................嗯    
你肯我馬上買設備    坐飛機到台北 
光碟販賣利潤五五分如何      我是來亂的嗎   | 
	
 
雜碎兄!要小心喔
刑法第235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
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
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前二項之文字
、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我承認我也是來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