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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651025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951
引用:
作者leewayne
敝人和采河除了買賣交易外,完全沒有情分在,
敝人只是就事論事。

第二、從頭至尾樓主仍然沒有直接面對采河的那位老闆娘
或是電話晤談。


應該說撕掉名片後不削跟老闆娘聯絡這個"心態"要改

相信許多網友也是針對這一點吧
舊 2005-04-10, 09:05 PM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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