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mh7130
之前新聞鬧的很大,還聽說要賠美國消費者好幾億,理由是廠商沒加警語在包裝上,我個人的認為是就算沒加警語,家長餵食十本身就該多注意一下,切成小塊,不要讓小孩子整顆吞下去,家長本身也該負責,怎麼到最後全怪罪廠商呢????就像美國有人自己抽煙抽到得癌症,也去告煙廠說是沒警告他抽菸會得癌,最後還勝訴了,獲賠好幾億,靠~~~~抽煙傷身不是長識嗎?????抽菸得癌也可以告,現在的廠商真是難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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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當律師是最普通的行業了,因位50個州
每個州的法律都不同,稅率也不同,條文在別的州也不一定適用
在美國是很注重產品標識的
以前在美國麥X勞賣的咖啡因為沒標示"小心熱飲燙口"
讓一位七八十歲的老婆婆嘴巴燙傷,最後告上法院
讓麥X勞賠了不知道好幾億還是好幾千萬美金(詳細數字有些忘了)
所以從那時候開始,全球麥X勞的熱飲就開始標示那個警示標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