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9607
>>首先不論我是不是有下載非法的東西.我花了頻寬的錢.我就有權力滿載使用.電信公司也有義務提供我該有的頻寬.對外頻寬不足那是電信公司的問題.不然就不要有這樣的服務內容.
這個論點根本站不住腳...
傳輸非法東西 就違反合約,那還有後續的爭論呢?..^_^
有權利滿載使用? 全世界沒有一個ISP可以提出這種保障的,者已經很多網友討論過了,難到你都不看一下嗎?
|
我說的滿載使用.是指扣掉線路的損失.我所能用的頻寬.申請的頻寬.扣掉線路上的問題.來個八折不為過吧.不然我申請的頻寬你給我一半.那我就申請一半的頻寬就好了.何必多花錢.
引用:
>>再來我下載的東西是不是違法.不是由電信公司或是版權商來判定.而是由法院來判定..就算法院判我有最那也跟那也跟電信公司無關不是嗎..
照您的邏輯,犯法的事情,只要法院還沒判決確定前,都可以盡情去做了 ....Orz..
|
事實就這樣不是嗎..不然這個世界上怎會有犯罪這個名詞.怎會有法院這個地方.
每個人的道德觀不同.有人明知犯法為了前他就會做不是嗎.但是有些人就不會對吧..
就跟你一樣不是嗎..p2p犯法(你自己是這麼認為.).但是你還是繼續用不是嗎..
引用:
>>就像是我買槍殺人.跟槍商沒關係一樣阿..
賣槍在台灣絕對不合法!
槍商哪可能"沒關係" ..??
殺人更不對.. 還講的振振有詞..........Orz.....
|
這個世界不是只有台灣喔..還有很多國家買賣槍是不違法的..我要說的是使用工具本身是無罪的.
至於你說的殺人不對這就見仁見智了.在很多情況下殺人是必要的.戰場上.家人或是自己的生命收到威脅.....
引用:
而且合約不只顧及P2P的用戶,也要顧及非P2P的用戶 不是嗎?
到P2P的用戶使用了大量的頻寬,ISP做"適度"的調節,是合法的,當然也不違約...不然..大家去告,ISP一定會倒的..^_^
|
至於你說的這段話更是繆論
在法院沒判決前.適度調整約定的頻寬.電信公司就違約了..如果甚麼事都不用經過法院判決..每個人都可以決定有罪沒罪那不就亂了..只要電信公司一句你下載違法的東西.就被調降頻寬..那誰敢要用..
電信公司要開辦這種業務時.就應該要考慮用戶在同一時間都滿載使用時.頻寬夠不夠用.哪有人說你的用量大把你的頻寬移給其他用量少的人..世界上哪一個用品不是設定在極限安全的以下的阿..就說cpu好了.我不相信有出場時就設定在極限的商品..一定是會設定在極限以下的.讓商品本身不用一直處在繃緊的階段...不然超頻這個名詞怎麼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