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Lordmichael
Excuse me, what's your 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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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跟前面那個Rxxxxxxxxxxxxxxxxxxx
沒什麼兩樣
別人修改文章盯的那麼緊
本來是要說
新聞雖然只供參考用
也請自己順便收集一下資料
本來想想算了
不要PO
結果還是PO出來
美國醫生那邊看新聞好像如果要買藥可以買
只是要自己掏錢出來而已
可是張家卻不願意而回頭來跟台灣拿藥
換句話說...吃定台灣了
今天張家一家出國去 “就醫”
那麼就應該相信國外醫生 醫生說什麼就聽什麼 (對方還是這方面的權威)
不然請問當初出國是做什麼呢?
之前我PO過一篇關於美國醫院的新聞
美國醫院在這方面是專家 應該可以說比台灣還行
(現在不是說啥開刀不開刀 就對ALD的研究)
要藥可以
請自己回台灣拿
台灣有台灣的規矩在
請按照遊戲規則來玩
不然請問張家對社會有何特別的貢獻
大家要這樣的“特別”對待他們一家呢
開口要錢有錢
開口要藥有藥
以後開口要醫生 台灣是否也得派醫生到美國去?
要錢給錢
張家說只帶了100萬美金過去(大概3200萬台幣)
天曉得了
全部的錢都好像還在張家手上
如果就算張家要把這筆錢給吃了也沒人阻止得了他們
出國就醫 台灣健保已經很慷慨的先給了三個月的藥
按照國民健康局說法
面對張家跨海求援,國民健康局也是頭一遭碰到這種情況。國健局說,張家出國前已攜帶廿四瓶羅倫佐的油,應夠使用三個月,加上健保局慢性處方箋相關規定,若患者出國,以兩個月的藥量為限,另外,羅倫佐的用量,應由醫師評估病情後決定,若美國醫師認為不必用油,就不適合跨海提供。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9&postcount=196
本來按照規定 只能給兩個月 現在已經給了三個月
按照美國醫生那邊的看法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官員表示,張家三兄弟原本就有申請羅倫佐的油,赴美就醫前也以「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方式,帶了三個人三個月份的油出國。最近三兄弟油已吃完,但美方不提供,張家只好寫信向台大醫院基因醫學部主治醫師胡務亮求助。胡務亮表示,張家三兄弟中的老二因為已經癱瘓,美方醫師認為他已無吃「羅倫佐的油」的必要;老三因為尚未發病,美方認為他可以嘗試吃油,但也沒提供;老大腦部雖有病變,但因病情沒有變化,美方認為還不到骨髓移植的時機,也沒吃油的必要。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2&postcount=181
看起來目前是長期會待在美國 (至少張母辦了2年的留職停薪)
如果待上一年兩年都要台灣給藥
合理嗎?
錢當然是沒多少
頂多幾萬塊台幣而已
反正張家手上那麼多錢
就算折算回台幣 就跟台灣健康局買就是了
算美金貴...別跟我說算台幣也貴
現在他們是一家人出國去找醫生醫病
卻又回頭來跟台灣拿藥
這個不是矛盾嗎?
出國看醫生
然後伸手跟國內拿藥
看醫生的錢還是民眾捐的
哇....真好命啊
回來台灣有房子住有車子開
還有工作在那邊...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28&page=2&pp=40
這個是什麼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