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rty
如果醫生認為該油對小孩子的治療不會有害,
那張家父母就請醫生開證明書來呀,
醫生為什麼沒有開,
或是張家父母為什麼不請醫生開,
你不覺得有問題嗎?
在醫生沒有開證明的情況下,
硬是要衛生署送油給他們,
你不覺得這個要求太過分了嗎?
不要忘了,
張家兄弟是要前往美國醫病,
並不是留在台灣醫病,
台灣醫生能確切的了解美國醫生長達好幾年的醫療過程究竟為何嗎?
既然不知,你又如何能確定該油對以後好幾年的醫療過程一定有效呢?
所以台灣醫生當初送他們油當然只是讓張家保個心安,甚至是做預備之用,
並不代表台灣醫生認為該油對美國醫療之進行一定有效!!
不同國家對相同疾病採取的醫療方式一定有所不同,
如果相同,張家何必把子女帶去美國治療,
既然美國的醫療過程與台灣不同,
代表他們所服的藥,打的針,用的儀器.....等等,
必定與台灣有所不同,
既然治療方式,用藥均予台灣不同,
你敢說該油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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