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ortho.clmed.ncku.edu.tw/~cjl...ernote/321.html
在這件事上,有兩個層面應該被著重探討。一是媒體角色,二是社會救助制度。
在現代社會裡,媒體是大眾的耳目,媒體沒報導的事就等於沒發生。張家憑藉媒體的傳播之力,才能募到所需的醫療費。但媒體是出自於什麼樣的動機來報導這件事?是單純出自於人溺己溺的善心?或只不過是媒體的運作邏輯使然?後者的成分多一點吧!新聞從業人員的善心只不過是充分條件,符合媒體的運作邏輯才是必要條件。而新聞媒體的運作邏輯是什麼?問的更簡單一點,一件事要被報導必須具備什麼特質?答案很簡單,不過就是「新聞性」而已,而新聞性的定義是什麼?說的更現實一點,不過就是「賣點」罷了。所以「羅倫佐的油台灣版」、「謝長廷率先捐出一個月薪水」、「楊秋興呼籲社會大眾共同關心張家遭遇」、「善款湧入數千萬」…….等等這些賣點,讓這件事成為值得被搬上檯面的新聞,不斷的被媒體報導和追蹤。所以就這件事而言,媒體的表現就是其邏輯運作的結果。
另外,「救了一個羅倫佐,還有千千萬萬個羅倫佐」。慈善事業不能用社會動員的方式來搞,這樣只會導致資源的分配不均。而且一旦這種事曝光的越來越頻繁,大眾就會越來越視而不見,靠刺激同情心來辦社會救助只是在實踐邊際效用遞減法則。
所以,張家父母有私心沒錯,台大依照現行制度拒絕也沒錯。社會不是沒有愛心,但資源分配真的很重要,每天在醫院有多少需要幫助的人?我承認我沒捐款,因為我會捐的是透過專業人士評估後的基金會,讓錢用在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