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earwang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37
引用:
作者惡蟲
1.交通事故所產生的民事訴訟,原則上要先經過調解,所以樓主的情況應該會先經過調解,調解不成後才會正式進行訴訟。

2.無照駕駛並非絕對有過失,因此是否能夠要到賠償,警方的鑑定報告很重要。依樓主所述,沒意外的話,贏面算蠻大的。

3.因為樓主有受傷,對方可能成立過失致傷罪,樓主可以考慮同時向檢察官提出告訴。

4.對方曾逃跑?是完全沒先談好就跑嗎?因為車禍事故,不留下處理而逃逸者,會成立肇事逃逸罪,可以問一下當時在場警察願不願意幫忙做證。


1.在進行調解程序之前,記得先向事故所在地的交通警察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來幫助釐清肇事責任之歸屬,如分析結果對樓主有利,則是一大利多

2.車禍事件,如果當中有人受傷,則被歸類為A2事故,警察機關須介入調查,所以關於肇事致人受傷的過失致傷罪,樓主可向原處理單位的員警表明提出告訴的意思,他會連同調查卷宗一併移送予檢察官,可節省多跑一趟的功夫
舊 2005-04-09, 01:21 PM #4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earwa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