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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nsi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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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nsina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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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amax:
KKBOX有與各大唱片公司商業合作並不構成侵權
Kuro,Ezpeer等基本上算是違法,只是目前法令尚未對其有正式處理
你可以說(軟體廠商當然這麼說)上述兩個軟體只是提供一個分享平台
只是看過上面流傳是怎樣的東西,以及他們是怎樣打****的
是人都知道他們想要傳達怎樣的訊息

至於法律限制人民自由所在多有,有多少對於人民的限制犧牲了少數人的權益?
只能說規範與行為的制定,都是為了營造多數正義面與較大的利益而考量的.

userboy:
遊戲公司可針對使用者違反EULA進行帳號的收回或是註銷等處罰
(若是軟體規範中有註明不得進行寶物實體買賣)
但不會有法源可以控告使用者違反刑法/民法等行為.
除非因為寶物買賣而延伸搶奪傷害、詐欺/侵犯隱私等行為
舊 2005-04-08, 05:36 PM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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