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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w1119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3,976
如果樓主出社會只賺兩萬塊一萬要給家裡的話,那請你去喝西北風,在台北只能租到雅房套房之類的,還是指不是台北市,住在那種地方就不能開伙,那就一個便當算六十塊不算過份吧,那就60x3x30天=5400加上水費電費這種基本的,有線電視費跟網路、手機費這種不是生活必需品就不算,油錢之類的你就都沒了,連病都不能生,你想你可能給一半給家裡,還可以活下去嗎?
舊 2005-04-08, 09:15 AM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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