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kicky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686
我再說一次好了

引用:
作者pil103
怎麼覺得像是開玩笑的成分居多......

我不會嫌嫌沒事開這種玩笑,我說的都是事實,假如各位大大不信就算了,但是不要一直質疑我捏造事實,各位大大我建議你們,BT跟emule天天都開,而且一次抓多一點檔,一個禮拜下來運氣好的人可能會知道結論的,我真的不是在開玩笑,還有他會沒收燒錄機哪是因為我朋友哪邊一堆燒錄出來的DVD光碟片,裡面有些是PS2遊戲,有些是程式軟體,我想可能也連帶被查,所以被帶回去當證物。


抓盜大執法 4月1日Go!
【記者祁安國/報導】

取締盜版軟體大執法,今年又來了。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聯合檢調單位,預計從4月1日起全面取締盜版軟體,尤其是「買硬送軟」的電腦商、使用大補帖的DIY組裝牌電腦、網路非法下載的網站都是列為這次取締重點。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副局長盧文祥表示,目前保智大隊有220位專屬的警力編制,主要以查緝非法軟體為主,今年的目標設定將全台盜版率降為40%以下,同時也將發動商家支持「店家支持正版活動」。

這次大執法將針對點對點的非法音樂下載,和提供平台者都將列為侵權行為,就連下載者也一樣觸法,這對非法音樂下載最主要的學生是一大警訊。

台灣商業軟體聯盟 (BSA)也針對這次大執法提供檢舉人最高30萬元獎金,活動期限從4月1日至5月15日止,而智慧財產局也將提供最高50萬元的檢舉獎金。


「重製」又「公開傳輸」 BT下載影音檔案涉侵權

【中廣新聞網 】
利用「BT」下載影音檔案,雖然快速又方便,但這樣的行為其實已經涉及《著作權法》上的「重製」和「公開傳輸」罪;部分電影相關的「權益人團體」已經開始注意這方面的發展!(何宏儒報導)

資策會科技法律中心主任陸義淋表示:利用「BT」分享網路資源、下載視聽著作,如果未經權利人同意,行為人當然觸犯《著作權法》所規範的「重製」和「公開傳輸」罪。雖然執法實務上可能「不太好抓」,但隨著網路偵查技術的不斷進步,透過「BT」下載影音資料的行為人,都有被抓的風險!他表示:影音資料透過BT下載,品質不錯、散布又快,對權利人的傷害很大;部分電影相關權益人團體已經開始注意這種新型態下載方式。

他表示:科技發展和法律規範的互動經常會發生衝突!雖然科技可能侵害他人權益,但經過磨合,還是可以發展出「雙贏」的應用。他舉例:同樣是P2P的技術理念,曾經引發多起音樂侵權官司;但是在美國經歷兩、三個司法判例,蘋果電腦後來就發展出合法的IPod經營模式:讓運用者能夠獲取商業利益,而權利人也能得到保護。(中廣記者何宏儒台北報導)
 
舊 2005-04-07, 07:18 PM #7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ick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