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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fey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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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18
引用:
作者orinsinal
p2p應用現在已經趨向認定為非法
Hinet ADSL服務規範的條文中有註明服務方有權對非法應用終止提供服務.
BT/Emule上面流傳的檔案合法的比例?有玩過或是爬相關論壇的都知道

這種限制流量的做法,也算是採用一種調整頻寬應用的方式
服務性的商品本來就不保證品質,使用者可以認定HINET服務在p2p表現不佳抗議
但是以此控告違約可能並不完備

對於這種突然的限制,有玩p2p的一定會感到失望
但畢竟P2P絕大多數都是非法的應用,被加諸壓制也只能說是形式輸人,沒什麼立場可上得了檯面吧.


這是什麼歪理呀, 用p2p來傳輸資料是"非法應用", 那世界上應該沒有合法的傳輸方法了,
我們不是買他的"服務"(再說它的服務也沒特別好), 我們是買它的商品, 那有商品"不保證品質", 以絕大多數都是非法的應用來加以壓制更是歪理, 那就能犧牲小數合法的使用者??
而預設p2p使用者都是非法應用, 難道這就是台灣的引以為豪的法治社會嗎....有點悲哀
舊 2005-04-07, 07:01 PM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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