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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nsi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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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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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應用現在已經趨向認定為非法
Hinet ADSL服務規範的條文中有註明服務方有權對非法應用終止提供服務.
BT/Emule上面流傳的檔案合法的比例?有玩過或是爬相關論壇的都知道

這種限制流量的做法,也算是採用一種調整頻寬應用的方式
服務性的商品本來就不保證品質,使用者可以認定HINET服務在p2p表現不佳抗議
但是以此控告違約可能並不完備

對於這種突然的限制,有玩p2p的一定會感到失望
但畢竟P2P絕大多數都是非法的應用,被加諸壓制也只能說是形式輸人,沒什麼立場可上得了檯面吧.
本來就不屬於自己的權益,有何出發點來爭取?

玩p2p就是這樣. 有得抓不要大聲宣揚,就算沒得抓也別喊啥受害不公平等等
多少人拿網路P2P來傷害其他軟體/影音檔案所有者的權利?
 
舊 2005-04-07, 06:39 PM #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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