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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剛剛從法院回到家....... 上次法官的結論是希望對方好好跟我談 但很遺憾的是對方不願意跟我談 這次法官在給對方一次機會 對方父親還說他的小孩也有傷還說他們不懂法律不知道 
應該要先驗傷 ......還說是我騎在快車道 已經喪失路權 好像會導致車禍都是我的錯一樣 拜託阿!!!!!!!! 
他兒子無照並且 又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 並且我是紅燈ㄝ 難道不能騎嗎 ???我是直行車ㄝ 
 我也從15萬元的賠償 降為10萬元 要求對方賠償 對方卻說 他是開砂石車的 因為違法被吊銷駕照被罰30多萬元 已經沒有能力來賠償我的損失  
現在也是無業  在出法庭之後我又在隔壁的調解室來談 對方座不到五分鐘就說 再給他一段時間 他會來找我談 我也就追出去啦  對方就說 現在如果承諾我們賠給我 他也不確定他有錢可以賠給我   下次開庭是五月12號下午4點 4號法庭 地址 中壢市中華路2段388號 
一出法院大門 我就看到對方父親 拿煙  對方就騎著 新車 帶著女友 騎回新莊了  
OS: 真想找人砍他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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