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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s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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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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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向前走向後走
我到建議您不如搬到台北住比較好
您也不想想看嘉義的市場才多大,店租薪水都不用嗎
台北市場大,一樣東西賺一元,台北一天賣一萬片,嘉義有沒有兩千片,差了5倍,但店租薪水只有台北的1/5嗎?
那你在嘉義喝一杯700CC紅茶只要15元,台北市是要20元起跳,那您怎麼不跳腳呢?
人家東西貴或者便宜一定有原因,罵黑店太嚴重了


我很少喝飲料的,店家!!

如果說你是來幫同業講話的,那大可不必了

我也懶得跟你起爭執,店家如果無法跟消費者取得平衡,

如果只是想大割消費者的肥肉,那這樣的店家有何意義呢??

我在嘉義如果真的喝到15元的飲料,台北賣20元,我幹嘛跳腳 ,應該跳舞才對吧

可惜dvd光碟片是嘉義賣百片1400元,台北賣1250元,你不覺得你舉例錯誤嗎?!

我已經說明更正黑店這個名詞,但你又跳出來說話,似乎有"時空錯亂"的感覺吧
 
舊 2005-03-30, 11:23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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