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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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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串下來, 我也不搞什麼假道學, 試著分析一下利害關係.
1.法條定的很明確, 樓上有網友引出來了. 所以第四台告人有沒有依據大概不用再問了.
2.除非那家第四台的契約有跟政府訂的定形化契約有差很多. 否則第四台的契約大概沒什麼問題.
3.私闖民宅是在屋主沒同意的清況之下不得進入. 如果都同意讓人進來看了那就沒什麼好講的....
不過以後自己要知道除非警察持搜索狀進來, 否則可以不讓人進你的家門.(不過如果以為只要不讓
人進屋查就可以不被第四台的抓的話, 那大概太小看第四台業者了)
4.解決方法很簡單. 看是要一直賴下去看是不是嚇唬人, 還是要裝機付錢了事. 不過風險自己要擔,
值不值得自己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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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Po文破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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