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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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CARLtheEYE說的話很有道理,如果撇除商業利益,請問那些做詞作曲家所做出的作品是要做什麼用的?? 當然是給人聆聽用的! 如果撇除商業利益不談~ 那些創作者是不是會更希望自己的作品有更多人欣賞?? 如果今天去問那些歌手:請問你們是為了什麼而努力? 相信他們有八成以上一定會說: 音樂 , 如果不是盜版行為已經過分危害到他們的生存 我想他們一定不會反對自己的作品被做成MP3在網路上分享下載!!
智慧財產權 只是保護商業利益的一個手法而已! 對作品本身而言 卻是個侷限作品分享的規範!!
社會上這麼多規矩法律~~但為何犯罪者仍然這麼多?? 值得大家去深思 ^^"
人 不是機器人,不必要設置一堆法律規範來綁住自己,但有些人就是因為某些人或事或為物來導致本我的精神層面大過於超我層面,而導致無法自律行為,才會造成許多令人惋惜的事件發生,於此才會有法律條文規範來規範自己!!(別忘了 人也是動物,也是有獸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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