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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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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tsushi
這就對了,這也是法律存在的意義.
所以說,罵人的問題,其實有法條的規範啦,大家去看民法規定就好.
就算法條解釋可以因人而有差異,但至少多少有個依歸.

這我了解,
只是有人搞不懂 批評和罵人 的差異,
然後可以爭論那麼久,
其實有時很不想理他,
不過後來我覺..似乎沒什麼用,因為他是主動式經常用很不好的口氣,
在表達一些看起來好像對,但是有缺陷的道理。
反正看看 78區.. 才會下來扯一扯,
現在要是在其它區.. 我就不想跟他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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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05-03-27, 05:21 AM #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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