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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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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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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RogerShih
1. 你先給我看過再說, 你連全世界對壟斷的定義都不清楚了, 還講什麼 PS2.
2. 你繼續放, 版上的反應已經證明了.
3. 要玩迴圈是嗎?我說的是消費者就是有批評的權利, 這是基本人權, 根本不是什麼資不資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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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以我才請問你,反托拉斯法能不能要求PS2可以玩NGC的遊戲?否則就該被告?否則你跟我牽托什麼東西?
2.你也可以繼續放,又不是選舉,人多為勝嗎?
3.所以啦,那你團購耳機,我可以不可以罵你是賺暴利?照你的邏輯,這也是我的基本人權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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