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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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ARLtheEYE
.............恕刪.......智慧/著作財產權這個東西,我自己拍片拍了這些年,知道他保障了一些微薄的金錢收入,卻大大的斲傷了「智慧」本身。如果你們知道對付這條法律必須消耗掉一個創作者多少的時間跟精力...............
最後,作為一個創作者,我所企求的事讓最多人看到我的訊息,我想說的話,我不在乎他們從哪看到,有沒有付錢,因為我很清楚這個市場運作的方式,多數人仍會用一般的方式(付費吧)取得資訊,因此我仍會賺到錢,但少數人會使用其他方式,因此我少賺了。但是我少賺得錢換到了我的觀眾,因此是值得的。作品一旦離開了創作者,就有了自己的生命,創作者沒有資格用任何方式選擇他的觀眾。這就是我對所謂「著作權」這種狗屁倒灶的東西的觀感。
我的智慧真的是我的財產嗎?當我從一個路人的眼神、一個孩子的微笑中得到了靈感,那是我的智慧,但這智慧的來源是誰的財產呢?最後用電影Antitrust中的話來結尾吧:Human Knowledge Belongs to the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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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這混了有些時日.....站長管理的方式讓我很窩心,也願意服從。今天這主題確實是我個人嘆了下氣,頑皮的的來了下擦邊球..還不至於想改革啥的地步...
一些年輕的小朋友,活力十足,就像影劇圈的藝術家幫老闆打工,奶媽抱孩子,管過了頭.忘了身份,得罪了些人。還好大家經過了些摩擦相對也有新的體會。這是最珍貴的..........
慶幸有個戲劇工作實務者來到本主題....閣下的思維是以一個創作者(版權法所保護的原尊)立場寫出來的.........PCDVD 就是缺乏專業人士駕凌...平常靠大夥用外行角度 或報章書本讀來的文章來思考,閣下這篇看得出來有自己的想法而且很不一般......百分之百讓我共鳴到。
我懇求閣下要常來影片區發聲.讓我們影痴有點討教和學習的對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