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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去日本的yahoo發現變成色情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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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拉夾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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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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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577
這不會和商標法?還是什麼的衝突嗎?
印象中
有幾個案例,
台灣大哥大,台塑的福爾摩沙加油站
和某個類似麥當勞的商標
都給先註冊的勝判
只是印象
如有說錯.煩請指正
2005-03-26, 02:36 PM #
4
布拉夾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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