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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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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引用:
作者Quaker2002
這又要回到你對壟斷的認定太過狹義了。

這是複雜社會,事情無法用是跟不是,有沒有,對不對概括。
如果是這樣那法官就好辦事了,殺人=死刑,過失蓄意不管。

同樣的誰說有其它平台微軟就不等於壟斷? 今天社會上多數資源都需要靠微軟平台才能使用
,光你一個人轉換成Linux有什麼用? 而且造成此局面微軟手段有許多惹人非議之處,當然
政府企業及使用者都有相當責任,不過並不表示微軟就可因此予取予求。

我反到是覺得你對壟斷的定義太復雜了,簡單的說就是牽托

光一人轉換沒有用,這跟我們討論的有什麼相關?

你沒有辨法脫離微軟,這難道是微軟的錯嗎?

既然你沒有辨法脫離微軟,這證明他有這個價值不是嗎?

更何況用個人用戶用微軟的盜版也沒事,那你是在叫什麼?
舊 2005-03-26, 04:00 AM #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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