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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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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urapikachu
啊
我上課有上到喔.
當人開出那個價錢.而你又接受那個價錢.就算你沒買
已經算是有契約了喔(就算只有口頭也是).不買當然被當成澳客啊= =++
不過一般人不會特地拿這種小事上法院.所以也不用太擔心..= =||||
老師有講到一個實例.
某個人去看地.賣方問他這個價錢是否公道.買方答"YES"(但是那塊地有負債..)
雖然那個人沒買.但是他們的對話已構成契約的要素.
後來他的房子莫名其妙被銀行拍賣了.他也沒有買到那塊地...
所以告訴大家一些小常識
買東西或看東西的時候.對價錢多少要嫌一下..抱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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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大大的例子太神奇了,
不知是那一位大師的高徒,
也不知,在未簽訂契約狀況下,
銀行也能拍賣人家的房子,
這家銀行是那一家啊,
這股票肯定能買,
這樣子搞錢,還有不賺的道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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