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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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Es4241
佔用內側車道不讓路的人,其實是未建立"路權"觀念的關係,臺灣的交通安全教育比較落伍,再加上過去執法偏差,讓很多人都沒有建立路權的觀念,法律判決上,常常出現該注意而未注意的說法,在國外,起碼我去過的日本英國意大利等,都很強調路權,(但美國人就比較差一點)也就是路上同一個時地應該只有一輛車有路權,所以闖紅燈,支線衝出的,在禁行路上行駛的,跨越對向車道,插入別人車道的,路權是0,如果事故,要負責全部的責任,包括在快車道上被撞的行人.而未帶駕照,超速的,只是行政處罰,舉例超速的撞上闖紅燈,闖紅燈的賠100%,超速的只罰超速的錢,綠燈汽車撞上闖紅燈但在人行穿越道上的行人,汽車賠100%.在國外"超車道"的路權是屬於在超車的人,未超車的不得佔用,超完車必須立刻返回外側車道,而且車速不能讓外側車道的人有煞車的動作,超車只能內側超車,外側超車是違法的,很多國外限速是不合理的低,日本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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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P&W
去歐洲時他們速限130不過大多的車子都開160,也有少數車子他們不會開那樣快的,他們都會自動開在外車道,有次高速公路有人在內線道擋路,我叫司機從外側超車他堅持不肯,因為他們就是都從內側超車,過沒三十秒那人發現自己擋住人家的路了,就趕快將車子移開,可見得這種路權觀念在歐洲已經根深蒂固,以歐洲人長久開車文化來說,我想這是屬於正確的做法,至於台灣的駕駛人還得花很多時間磨練,個人覺得應該從駕訓班的整頓還有考試方式做起,我有聽駕訓班學員問教練說"上高速公路走哪條線最安全",教練就直接回他"走內線最安全",當時真想把那個教練的頭八下去~~XD
義大利警察不太抓超速的,甚至於他們會抓的都是以卡車為主,假設你的保時捷可以開到300,他們會讓你開到300也不會抓你,因為你早點閃人可以淨空車道~~
另外並排行車也是非常危險的動作,試想前方車道一旦出事,又沒有足夠的距離停車,請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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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位大哥說得太好了......就是這個觀念...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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