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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apika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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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27
引用:
作者lichai
業務員:「你開個價吧!」
澳客:「50萬可以嗎?」
業務員:「啊…好啦!不過要現在訂才有喔!」
澳客:「是喔!那我再考慮一下好了…」
業務員:「哈哈…我有錄音,你開的價錢我接受了,這輛車你非買不可了…」
澳客:「xxx........」

你這樣說應該是不成立的啦...
是賣方向買方出價.而買方同意價格應該才算

沒有業務員會一開口就叫買方"出"的吧...又不是天堂....
通常都是賣方出價買方不滿意.買方殺價(也就是重新出一個價錢)
這種情況就有一個名詞叫做"反XX"(對不起我上課在打混..沒聽清楚老師所說Q_Q)
這是時候情況跟之前的又不一樣的

所以說法律很好玩喔
舊 2005-03-25, 12:26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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