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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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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壞人補習班PCDVD總部
文章: 1,008
引用:
作者kurapikachu

我上課有上到喔.
當人開出那個價錢.而你又接受那個價錢.就算你沒買
已經算是有契約了喔(就算只有口頭也是).不買當然被當成澳客啊= =++
不過一般人不會特地拿這種小事上法院.所以也不用太擔心..= =||||

老師有講到一個實例.
某個人去看地.賣方問他這個價錢是否公道.買方答"YES"(但是那塊地有負債..)
雖然那個人沒買.但是他們的對話已構成契約的要素.
後來他的房子莫名其妙被銀行拍賣了.他也沒有買到那塊地...

所以告訴大家一些小常識
買東西或看東西的時候.對價錢多少要嫌一下..抱怨一下....

老實說怪怪的......

不過不用在意太多 說不定是我錯
因為我是標準不會賺錢的民法白痴
舊 2005-03-25, 12:03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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