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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g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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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5,290
引用:
作者Rin
逃避就是逃避,不論用什麼手段,還是改變不了逃避的事實

別轉移話題,我知道你很會這招,在我回答之前

""談論"使用非正版的原因是不是犯法?"

請回答??


都已經是義務了 還能選擇是應盡還不應盡的喔 這真的是很好笑的邏輯缺陷


問題是跟本不是他應盡的義務,所以跟本達不到逃避的條件
還硬要說是逃避,這豈不更可笑?

請問為犯罪的行為合理化是不是應該?

請回答
舊 2005-03-24, 05:28 PM #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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