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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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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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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IG
錯了!
我朋友的表弟騎了路邊一台鑰匙沒拔的機車
兜完風之後還騎回去放,當場被抓!
以竊盜罪起訴!

感想:看來做壞事這輩子跟他無緣!


這類型案件有個名詞叫使用竊盜。

問題是竊盜罪的條文是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使用竊盜因為沒有為自己所有的意圖,因此主觀構成要件不該當,故不成立犯罪。

不過在實務上,為了彌補這個法律漏洞,多半是以竊取他人動力車輛油箱內汽油而起訴審判,因為一般動力車輛,會耗損汽油,即使行為人沒有將車輛據為己有的意思,但是因為使用消耗他人汽油,侵害到他人財產法益,所以還是被認為成罪。

長久以來,實務界這樣窮則變、變則通的方式,雖然發生不少問題爭議,但也勉強補起了一些立法漏洞,一般人根本不知道法條有什麼問題。要不是上次法官連汽油損耗都不認為成立竊盜,恐怕沒什麼人知道使用竊盜的問題。
 
舊 2005-03-24, 12:01 A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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