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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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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0
可是法官沒錯ㄚ
要有確切的證據才可以辦人阿
我國的法律本來就是寧可錯放也不可錯殺阿
從這篇看來檢察官很想古時候的人
先認定你有犯罪
在來找證據
如果沒證據
就給你蓋手印
說你有承認啦
那這樣好嗎
舊 2005-03-23, 11:29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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