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夾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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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ppo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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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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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aug0123
感謝指教
但這已經不是社會價值的問題了
這是關係到一個生命的問題

他是還小 不該怪他 但他要學著面對自己所做的事情 而不是做一些逃避的措施
於情...小生命也有生存權 亦被保護
於法...更是有所不容

另外我贊成人是有慣性的
所以你有沒有想過 經過第一次的不好處理
你確定不會有第二第三次

過錯是可以改正 可以面對 但不能被掩蓋

他是還小不成熟
但他若現在不學著成熟
誰又能確保他年漸增長 對於這方面的心智就能成熟


一點點愚見 請指教



最好大家還是做好措施....



法律的部分
很感謝貴官提供的訊息
可以提供小弟及其他網兄比較清楚的法律概念

兩個當事人
看樣子是沒有"主動"處理問題的能力
只能"被動"的看著問題一個一個爆開

或許由家長出面
安置這個小生命的方式
可能難堪、可能火爆、可能無法盡如人意
但是....
總比留給當事人
一個無所謂
一個不知所措
結局也不會好到哪裡....可以想見

有一點想法
夾掉....傷德枉法
我想有點血性的人也不會覺得這是解決方法的正道

只是
台灣有太多不把小孩子當人看的父母(成年人?)
養而不教....是另一種虐殺
特別是雙方家長也沒有意願或把小生命當成一種累贅負擔時
讓小生命在這種環境下成長數十年....
那不是比夾掉還要殘忍萬倍?

不過
我同意貴官的一個觀點

夾娃娃是犯法的,而且我們這些路人甲是萬萬不能代為決定結果!

照這種處理態度
交給當事人只會弄得更糟....
還是交給家長收拾殘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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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分解』——『再構成』
舊 2005-03-22, 05:40 P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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