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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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g0123
老大
營長的文是生動
但是法律見解都有問題
另外
我是依法律角度出發
就如上面所言
現在沒有人有權可以決定胎兒生存的問題 懂嗎?
還有 你要不然就交給社工
要不然你若有進一步行動 小心你己身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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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就法律而言, aug0123說的是沒錯.....
所以我希望竹本兄是站在帶這個女生去跟她的家長坦白, 而不要幫她決定.
另外關於aug0123提到的己身刑責問題...
關於此點, 認同! 千萬不要帶這個小女生去醫院, 也不要幫她簽字!!!會有刑責!!!!!
另外人工流產的問題, 我想, 在此爭論並沒有意義, 就打住吧!
